学生工作武装工作制度

湖南科技学院学生工作部门工作人员行为规范
发布人: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:2019年03月13日 点击次数:51081
  

湖南科技学院学生工作部门工作人员行为规范


为进一步提高和改进学生工作,展示学生工作部门形象,提高服务水平,督促学生工作部门工作人员勤政、高效、优质开展工作,特制定本规范。

一、严格挂牌服务

(一)学生工作部门要在办公室门口悬挂工作牌,在办公桌显眼位置摆放工作牌。工作牌应张贴岗位人员照片,并包含部门名称、岗位名称、人员姓名、岗位职责、牌证编号等内容。

(二)学生工作部门要将工作职责、工作流程、工作分工、办公电话等在办公地点门外和主页上进行公布。如有人员、分工等变化时须及时进行更新。

二、规范服务内容

(一)服务用语

1、接待服务对象要主动打招呼:“您好,请问有什么事”。办完毕后要说“再见”。

2、接听电话时首先讲:“您好,**科室”。

3、遇到本人无法解决的问题要讲:“对不起,请稍等,我帮您问一下”,或者明确告知当事人相应科室工作人员的电话和地址。

4、当服务对象提出意见或建议时要讲:“谢谢您,欢迎您监督和帮助”。

5、当受到服务对象表扬时要讲:“谢谢,这是我们应该做的”。

6、禁止使用伤害感情、激化矛盾、损害形象的语言。

(二)仪表形象

1、衣着得体、干净整洁、姿态端庄、自然大方、谈吐得当。

2、办公用品摆放整齐,保持办公区域卫生,禁止在办公区域喧哗、打闹。

(三)工作态度

1、接待服务对象时,要主动打招呼,然后再为其办理手续。要做到老师与学生一个样、生人与熟人一个样;同时,要做到来有迎声、问有答声、走有送声。

2、服务对象咨询有关问题时,要耐心倾听,全面细致地解答清楚,做到主动热情,百问不厌,不准冷落、刁难、训斥和歧视服务对象。

3、对服务对象所办事项,要一次了解清楚、一次答复清楚,能够一次办结的事项一次办结。

4、书写的材料,应表述完整、字迹清楚、准确无误。

5、要热心、诚心、耐心服务,在任何情况下都严禁对服务对象闹情绪、耍态度;当服务对象提出意见、建议和批评时,要冷静倾听,耐心解释,不予争辩,做到有则改之,无则加勉。

6、服务对象出现误解、出言不逊时,要做好解释工作,不要与其争吵,也不要与其争辩,及时向相关负责人汇报,予以解决,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。

(四)工作纪律

1、严格考勤制度,按时上下班,不迟到、不早退、不擅离工作岗位。

2、严格请假制度,工作人员因公外出办事或因私请假时要对所负责的工作妥善安排,做好有关工作的交接。

3、严肃工作纪律,上班时不能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,如玩游戏、炒股等。

4、坚持原则,秉公办事,廉洁勤政,优质服务,树立学生工作部门的良好形象。